关于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提醒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6-10-13浏览次数:10

各设备供应商:

根据履约保证金管理相关政策,验收合格后无质量问题及其他争议,自2026年10月起,经乙方申请,甲方将履约保证金返还乙方。

凡向学校出售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并已支付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请及时与甲方用户联系;若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及其他争议,可提出退还申请。

办理退还手续所需材料为:

1.履约保证金支付申请表(附件1),需乙方单位、用户、账户负责人签字盖章

2.《补充协议》一式四份(附件2),需乙方签字盖章。

3.合同复印件

4.验收合格的《验收报告》复印件

5.履约保证金打款凭证

6.登记单(现场填写)

    请持上述材料,于2026年10月23日前至中国海洋大学行远楼223办公室申请退还。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238号中国海洋大学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综合科:行远楼223,联系电话0532-66782129

物资设备科:行远楼229,联系电话0532-66782527

 

中国海洋大学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6年10月13日

附件1.中国海洋大学履约保证金支付申请表.doc

附件2.补充协议(退还质保金履约保证金)(模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