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大学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发布者:李莉发布时间:2016-03-30浏览次数:552

中国海洋大学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二○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为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实验室安全事故预防和减少突发性灾害事件,保护师生员工人身安全和实验室财产安全,保障实验室正常运转,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领导机构与职责  

学校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是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机构,领导小组由分管实验室工作的副校长任组长,成员包括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教务处、科技处、研究生教育中心、学生工作处、保卫处、规划建设与后勤管理处、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各院(系、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负责实验室安全工作的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各院(系、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成立本单位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建立预防措施;加强应急教育;及时有效地处理实验室安全事故。

二、实验室安全事故分类

(一)水电事故

1.水管老化,暖气设施、水龙头关闭不好或损坏等引发的漏水、溢水事故。

2.电线线路老化、仪器维护不善等导致的漏电、触电事故。

3实验设备操作不当引起的触电事故等。

(二)火灾、爆炸事故

1.实验室电器短路燃烧引起的火灾、爆炸事故。

2.压力容器、气体钢瓶等使用不当引起的火灾、爆炸事故。

3.易燃、易爆物品泄露导致的火灾、爆炸事故。

4.违规使用电炉、乱扔烟头等引发的火灾、爆炸事故等。

(三)化学性污染事故

1.实验操作不当,使腐蚀性物质、强氧化剂、强还原剂等接触皮肤导致的烧伤、灼伤事故。

2.未按实验要求配戴护目镜,眼睛受刺激性气体薰染,化学药品特别是强酸、强碱等进入眼内。

3.接触、摄入有毒化学物质等引起的人员中毒事故。

4.危险化学品或废弃物泄露事故等。

(四)机械性伤害事故

1.实验人员被卷入或夹入机床旋转部件或运动部件所造成的伤害事故。

2.实验人员被切削工具割伤事故。

3.实验人员被机械设备等烫伤、砸伤、碰伤等伤害事故等。

(五)一般性病原微生物污染事故

实验操作不当,导致病原微生物接触实验人员眼睛、皮肤或其他物品等,存在潜在的危险。

三、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应急处理程序

1.事故现场人员立即向实验室管理人员报告,实验室管理人员迅速上报本单位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2.在场的相关人员立即组成事故处置工作小组,事故现场指挥由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或现场最高级别的党政领导担任,现场指挥根据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进行工作安排,确保抢险、救助工作有序进行,并及时上报学校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3学校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到达事故现场指挥抢救、抢险,力争把损伤、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二)应急处理方案

1水电事故应急处理方案

1)溢水事故应急处理方案:立即关闭水阀,切断溢水区域电源,组织人员清扫地面积水,移动浸泡物资,尽量减少损失。

2)触电事故应急处理方案:立即电源或拔下电源插头,若来不及切断电源,可用绝缘物挑开电线。在未切断电源之前,切不可用手去拉触电者,也不可用金属或潮湿的东西挑电线。触电者脱离电源后,使其就地仰面躺平,禁止摇动其头部。检查触电者的呼吸和心跳情况,呼吸停止或心脏停跳时应立即施行人工呼吸或心脏按摩,并尽快联系医疗部门救治。

2.火灾爆炸事故应急处理方案

1)确定事故发生的位置,明确事故周围环境,判断是否有重大危险源分布及是否会带来次生灾难发生。

2)依据可能发生的事故危害程度,划定危险区域,对事故现场周边区域进行隔离和人员疏导。

3)如需要进行人员物资撤离,要按照先人员、后物资,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抢救被困人员及贵重物资。

4)根据引发火情的不同原因,明确救灾的基本方法,采取相应措施,并采用适当的消防器材进行扑救。

包括木材、布料、纸张、橡胶以及塑料等的固体可燃材料的火灾,可采用水冷却法,但对珍贵图书、档案应使用二氧化碳、卤代烷、干粉灭火剂灭火。

易燃可燃液体、易燃气体和油脂类等化学药品火灾,使用大剂量泡沫灭火剂、干粉灭火剂将液体火灾扑灭。

设备火灾,应切断电源后再灭火,因现场情况及其他原因,不能断电,需要带电灭火时,应使用沙子或干粉灭火器,不能使用泡沫灭火器或水。

可燃金属,如镁、钠、钾及其合金等火灾,应用特殊的灭火剂,如干砂或干粉灭火器等来灭火。

5)视火情拨打“119”报警求救,并到明显位置引导消防车。

3.化学性污染事故应急处理方案

1)发生化学物质灼伤皮肤事故,应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再分别用低浓度的(2%-5%)弱碱(强酸引起的)、弱酸(强碱引起的)进行中和。如果大量危险气体、烟、雾或蒸汽被释放,应该呆在通风处或尽可能远离空气中有化学物质的地方;视情况的轻重将伤者送入医院就医。

2)若化学物质溅入眼内时,立即使用专用洗眼水龙头彻底冲洗眼睛,冲洗时,眼睛置于水龙头上方,水向上对眼睛进行冲洗,时间应不少于15分钟,切不可因疼痛而紧闭眼睛。处理后,再送医院治疗。

3)发生人员中毒事故,视中毒原因施以下述急救后,立即送医院治疗。

对吸入中毒者,迅速将患者搬离中毒场所至空气新鲜处;并立即松解患者衣领和腰带,以维持呼吸道畅通,并注意保暖;严密观察患者的一般状况,尤其是神志、呼吸和循环系统功能。

经皮肤中毒者,将患者立即移离中毒场所,脱去污染衣服,迅速用清水洗净皮肤,粘稠的毒物则宜用大量肥皂水冲洗;遇水能发生反应的腐蚀性毒物如三氯化磷等,则先用干布或棉花抹去后再用水冲洗。  

对误食中毒者,须立即引吐、洗胃及导泻;视情况可用0.02%0.05%高锰酸钾溶液或5%活性炭溶液等催吐;中毒者大量饮用温开水、稀盐水或牛奶,以减少毒素的吸收。

4)发生危险化学品泄露,首先在安全允许的范围内关闭泄漏源,转移泄漏源周边的易燃易爆品,并组织人员撤离。其次组织有关人员进入现场救援,救援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器具。根据现场情况,采用合适的材料和技术手段堵住泄漏处。  

围堤堵截:筑堤堵截泄漏液体或者引流到安全地点。  

稀释与覆盖:向有害物蒸气云喷射雾状水,加速气体向高空扩散。对于液体泄漏,可用泡沫或其它覆盖物品覆盖外泄的物料,在其表面形成覆盖层,抑制其蒸发。  

收容:用沙子、吸附材料、中和材料等吸收中和。  

废弃:将收集的泄漏物移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4.机械伤害事故应急处理方案

1)立即关闭机械设备,停止现场作业活动。

2)如遇到人员被机械、墙壁等设备设施卡住的情况,可直接拨打“119”,由消防队来实施解救行动。

3)将伤员放置平坦的地方,实施现场紧急救护。轻伤员送医务室治疗处理后再送医院检查;重伤员和危重伤员应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送医院抢救。若出现断肢、断指等,应立即用冰块等封存,与伤者一起送至医院。

4)查看周边其他设施防止因机械破坏造成的漏电、高空跌落、爆炸现象,防止事故进一步蔓延。

5.一般性病原微生物感染应急处理方案

1)如果病原微生物泼溅在实验人员皮肤上,立即用75%的酒精或碘伏进行消毒,然后用清水冲洗。

2)如果病原微生物泼溅在实验人员眼内,立即用生理盐水或洗眼液冲洗,然后用清水冲洗。

3)如果病原微生物泼溅在实验人员的衣服、鞋帽上或实验室桌面、地面,立即选用75%的酒精、碘伏、0.2-0.5%的过氧乙酸、500-1000mg/L有效氯消毒液等进行消毒。

(三)应急电话

火警:119

匪警: 110

医疗急救:120

校保卫处:66782110(崂山校区)、82032110(鱼山校区)、85901110(浮山校区)

水电报修:66782900(崂山校区)、82032900(鱼山校区)、85902900(浮山校区)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66782253

(四)应急设施

各实验室根据本实验室所承担的实验任务和涉及使用的仪器设备、化学品等,应配备相应的灭火、喷淋、急救等设施,并组织实验室人员进行使用培训和应急演练。

四、事故的总结整改及善后处理

(一)凡发生安全事故必须逐级上报,不得瞒报、谎报。事故单位要及时上交事故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经济损失、发生事故的原因及相关责任人员。

(二)安全事故发生后要做好相关现场保护工作,学校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进行事故调查。

(三)对因人为原因造成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单位,将根据情节轻重和后果严肃处理。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给予处罚,并追究有关当事人法律责任。

(四)根据安全事故的性质及相关人员的责任,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害人员的善后工作。

(五)对安全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加强宣传教育,防止安全事件的发生。

五、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