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2021年12月17日教育部财务司《关于编报2022年度中央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计划的通知》(教材司便函〔2021〕292号)有关要求,现就2022年度我校通用资产配置计划编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报内容
各单位计划利用学校2022年度预算内各类经费(包括行政办公、科研、教学、后勤等)购置的通用办公设备、办公家具、办公软件等资产,均需编报配置计划,包括计划配置数量、金额等。
二、编报要求及有关说明
(一)各单位需按要求填报《通用资产配置计划报表》(见附件1),请于2021年12月28日前发送电子版至邮箱:guozichu@ouc.edu.cn,纸质报表和编报说明(见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送至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资产管理科(行远楼217房间)。
(二) 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次通用资产配置计划编报工作,安排专人编报,保证数据质量,并按时报送。未按要求编报的单位,视为2022年度无新增通用资产配置需求。
(三) 各单位应当根据职能履行和事业发展需要,综合考虑资产存量、增减变动、机构人员编制和人均占有情况等因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可配置数量标准和可配置价格标准,在本单位2022年度经费预算限额内合理编制。
(四)用于行政办公的通用资产配置标准执行《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财资〔2016〕27号)(见附件3),其余通用资产标准配置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没有配置标准的应当从严控制,避免浪费。
(五)财务处、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将根据各单位通用资产存量情况和2022年预算情况,对各单位上报的通用资产配置计划进行审核,并经学校通过后报教育部审批。通用资产配置计划一经批复,未纳入配置计划的,不得配置;若有计划外增加的必须报经批准。
联系人:侯玉玲 66782351
附件:
财务处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