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暑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高义强发布时间:2023-07-05浏览次数:10


  

各有关单位:

暑期将至,根据学校统一部署安排,为确保暑期实验室有序运行,保障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现将实验室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暑期实验室安全工作,认真组织学习《中国海洋大学实验室安全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结合本单位实际,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确各自职责和工作任务,确保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得到全面落实。

2.各单位放假前要立即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瞄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不放过每一个实验细节,针对暑期高温湿热气候特点,重点对大功率、需24小时通电、临近或超过使用年限的设备进行安全检查,清理周边易燃易爆物品,保持必要的通风和散热空间,对不符合用电安全要求的设备立即停用,彻底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假期实验室安全不出问题。

3.各单位按照非必要不开放的原则,做好暑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对暑期开放运行的实验室各单位必须做好备案登记(见附件1),安排专门工作人员负责实验室安全,做好单位巡检与实验室日常检查工作,严禁实验室无人值守,严禁学生单独从事高危险性实验。

4.各单位要严格实验室安全人员准入制度,提前入校开展科研工作的人员须及时完成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方可获得准入资格,严禁未获得准入资格的人员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

5.各单位要加强对实验室重要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抓好对实验室有毒有害(剧毒、易制爆、易制毒、爆炸品等)化学品、危险(易燃、易爆、有毒、窒息、高压等)气体、动物及病原微生物、辐射源及射线装置、特种设备等方面的重点检查和重点管理。

6.各单位要持续做好实验室和实验项目风险评估工作,假期涉及环境改造的实验室须安排专人负责施工期间的安全工作,加强施工现场易燃可燃装修材料等的管理,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将隐患消解于未然。

学校将于暑期开展实验室安全不定期检查,对发现的实验室安全问题和隐患,将按照《中国海洋大学实验室安全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进行追责问责。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李老师13869881231

  

附件1:假期实验室使用情况备案表.docx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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