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扎实开展“我为师生办实事”实践活动,持续深化科研放管服政策,推行无纸化办公模式,实现维修业务全流程信息化,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学校仪器设备维修电子合同将于2024年8月27日起试运行,2024年10月1日起正式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学校仪器设备维修合同。
二、合同签署
1.合同起草
电子合同由用户老师发起,登录资产管理与服务平台,选择我的电子合同,申请设备维修合同。
2.合同审批
电子合同发起后,将在资产管理与服务平台由经费负责人、二级单位、国资处审批。
3.合同签署
电子合同审批通过后,即中国海洋大学合同专用章静默签,签署完成后将推送给供应商进行签署。
4.合同下载
合同双方签署后,用户、供应商可下载打印电子合同。
三、注意事项
1.试运行期间,合同可在线上或者线下签署,正式运行后,仪器设备维修合同原则上应在线上签署。
2.合同完成签署后,用户可通过资产管理与服务平台内的“合同管理系统”随时查验合同。
3.各单位在资产管理与服务平台接收仪器设备维修电子合同,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做好合同保密工作,严禁将完成签署的合同随意外借他人或上传至互联网。
使用期间遇到问题,请联系:
侯玉玲66782527/ 宋超 66782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