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的通知

发布者:郭增乐发布时间:2025-11-17浏览次数:10

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

实验室是开展教学科研活动的重要场所,其安全管理直接关系全体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与校园安全稳定大局。为全面压实安全管理责任,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堵塞管理漏洞,坚决防范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现就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1.对本单位所有设备进行全覆盖排查,具体包括:

1)持续加热设备(加热器、水浴锅、烘箱、马弗炉等):逐台核查运行状态(如加热棒是否老化、温控系统是否精准)、安全防护装置(如过载保护、超温报警)有效性;

2)持续运行设备(冰箱、饮水机、电脑、风机、真空泵、离心机、反应釜、通风橱等):重点检查设备运行稳定性(有无异常震动、异响)、关键部件(如密封圈、转子、风机)完好度及停机应急装置有效性;

3)特种设备(高压灭菌锅、气瓶及气瓶柜、电梯、起重设备等):核查设备定期检验合格证明(是否在有效期内)、安全附件(如压力表、安全阀、减压阀)校准情况及操作资质备案;

4)危险设备(激光设备、高压电源、放射性仪器、有毒有害气体发生设备等):检查防护屏障(如激光防护罩、辐射屏蔽装置)完整性、泄漏检测装置(如气体探测器)灵敏度及应急处置工具配备情况;

2.危险源专项检查。重点核查实验室内各类危险源管理情况:

(1)易燃易爆物品:检查储存环境(是否远离火源、热源,通风是否良好)、存放容器(是否密封、防泄漏,有无腐蚀破损),严禁超量储存;氢气、乙炔等可燃性气体的气瓶是否存在在气瓶柜内,是否配置必要的气体报警及连动装置。

(2)危险化学品(含剧毒、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存放:核查储存是否符合“分类存放、隔离存放”要求,标识是否规范

(3)危险化学品使用:检查是否建立《危险化学品领用登记台账》(记录领用人员、时间、数量、用途及归还情况),废弃化学品暂存区设置和处置是否符合规范,有无私自倾倒。

3.水电与线路排查:对实验室供电线路(含插座、开关)、水管管路(含阀门、接口)进行全区域检查,重点排查线路老化、破损、裸露、功率匹配,水管渗漏、配件破损等问题,严禁私拉乱接电线、违规增设大功率电器,对排查出的问题现场拍照留存,建立台账,限期闭环管理。

各单位应建立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台账,形成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建档留存,检查材料将作为学校实验室安全考核主要依据材料。

二、严格落实管理制度

1.建立高风险设备运行台账。各实验室需制订高风险设备运行管理制度,指派专人负责设备日常使用监督,建立设备使用登记台账并如实记录。

2.完善实验室每日巡检制度。明确每日巡检人员;巡检内容包括且不限于实验室门、窗、水、电及不间断运行设备状态;巡检人员须规范填写巡检记录,对巡检中发现的问题,立即现场处置;无法现场处置的,第一时间上报实验室负责人,并跟踪整改直至完成。

3.核实安全责任制。实验室负责人为实验室安全直接责任人,学院须与各实验室负责人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责任与义务,责任书须覆盖到每间实验室。

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5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