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期间进口税收政策临期提醒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5-10-10浏览次数:308

各单位

根据财关税〔20212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行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将于20251231日到期。为确保我校合规享受政策优惠以及学校资产管理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20251231日前抵达中国境内的进口仪器,可以正常享受进口减免税政策优惠。

220251231日后抵达中国境内的进口仪器,将无法适用 十四五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202611日起至新政策发布前进境的科教类仪器,需根据海关现行一般贸易进口监管规定,依法申报并缴纳相应进口关税、增值税(税款以保证金形式缴纳,新政策实施后,若进口设备依然符合减免税政策要求,可补办免表申请退回缴纳的保证金;若不符合,缴纳的保证金转为税款不予退回若后续国家发布新的进口税收政策,将按新政策执行。

特此提醒,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

2025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