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高义强发布时间:2020-01-08浏览次数:214

各学院(中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为切实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开学后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现将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自查整改工作

各学院、中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各学院”)应对照《中国海洋大学实验室安全技术规范(试行)》以及学校实验室安全督导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再次对本学院的实验室等相关场所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建立台账,限时整改,要落实安全责任人,明确整改期限,确保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

学校将于假期前对各学院实验室进行现场检查,在督导检查中发现过安全隐患的实验室和各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档案(附件1)将列为本次检查重点,请做好自查工作迎接检查。

二、进一步规范假期实验室使用管理,落实假期值班制度

寒假期间确因教学、科研工作需要使用实验室的,应提前向各学院登记报备(附件2)。实验室安全责任人要切实加强针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实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外来人员需进入实验室工作的,必须严格按照《中国海洋大学实验室人员安全准入管理办法》进行安全培训,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同时在场;开展危险性实验应提前准备好应急措施和物品,确保至少两人同时在场;计划开展通宵过夜实验的,需经所在学院审批后方可开展(附件3);严禁在实验室进行与实验无关的任何活动。

寒假期间不运行的实验室,要整理好实验用品与环境卫生,在切实做好各项安全措施后,关闭水源、电源、气源,锁好门窗。

假期中学院应安排值班人员定期巡视,并做好巡视记录。如遇紧急状况,学院及各科研实验室负责人应根据学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时上报学校,同时采取科学有效的处理措施及时妥善处置,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三、认真做好寒假期间重点领域安全管理工作

1.危险化学品管理。学校管控化学品管理系统将于111-223日期间关闭下单功能,请各实验室提前做好购买规划,避免对正常教学科研工作造成影响;寒假期间,实验室内严禁大量存放危险化学品,暂不使用的化学品要分类规范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必须按“双人双锁”要求进行封存。

2. 实验室危险废物管理。寒假期间,学校将继续对各实验室的危险废物进行统一回收(具体安排见附件4);请各学院严格遵守《中国海洋大学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办法》,对实验产生的固体、液体危险废物分类包装,妥善保管,严禁随意丢弃、倾倒。

3. 水电及消防安全管理。各实验室严禁擅自改装电气设施、私拉乱接电线,不得违章用火、用电;保证实验室内消防器材设施配置到位,消防器材和消防设备不得遮挡、堵塞或挪作他用,消防通道应保持畅通;严禁在实验室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

4.仪器设备管理。严格执行仪器设备操作规程,确保安全使用,严禁仪器设备超负荷运行等违规行为,不能断电的设备,假期要有专人值守;重点加强对特种设备(行车、高压气瓶、高压蒸锅、反应釜等)的维护及管理。

  

寒假期间,如遇实验室安全工作相关问题,可及时与学校有关职能部门进行联系。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科学技术处:袁老师18605327281

保卫处:崔老师 13969812137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盖老师13105322717、李老师13869881231

  

附件:1. 实验室安全工作档案-归档目录.doc

2. 假期实验室使用情况备案表.docx

3. 假期实验室通宵实验申请备案表.docx

4. 寒假期间实验室危险废物回收工作安排.docx

  

科学技术处

保卫处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017